1、风机在额定转速工作条件下进行试验时,其试验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:
(1)在规定的风机额定全压条件下,所对应的流量不低于规定值的95%;
(2)在规定的风机额定流量条件下,所对应的风机全压不低于规定值的95%;
(3)在规定的风机额定工况点处,所对应的效率不低于规定值的97%;
(4)在规定的风机额定工况点处,所对应的噪声值符合符合通风机噪声限值(JB/T8690-1998)。风机的空气动力性能参数和噪声指标应具有机构(如AMCA)的认证,投标人须提供风机空气动力试验、噪声试验报告。
2、为防止风机失速喘振,风机和车站大系统送风机应设有防喘振装置。防喘振装置应保证风机在风量低至30%的额定风量状态、频率不变的条件下连续运行时均不会发生喘振。对该措施应有详细的图文说明。
3、双向可逆轴流风机正转工况下的风量、全压和轴功率与逆转工况下基本一致,差值均不超过3%;风机在标准状态下设计工况点处正、逆转效率不低于75%。双向可逆射流风机正转工况下的风量、推力效率与逆转工况下基本一致,正、逆转推力效率均不低于34N/kW。
4、风机应能在不大于4Ie启动电流情况下14秒内启动到额定转速,风机和隧道射流风机应能在不大于7Ie启动电流情况下14秒内启动到额定转速,车站大小系统风机的设计制造应能满足在10s内从启动到达额定转速。风机、部分双向可逆的风机以及部分双向可逆射流风机均要求在60秒内能完成从正转到反转(正转额定转速—关—反转启动—反转额定转速)的切换。风机和车站大小系统风机同时应能满足背压在6.3s内从+20%全压变化到-25%全压条件下继续正常运行的要求。
5、风机设计使用寿命年限≥20年,*次大修前安全运转时间≥30000h。
6、参与排烟的风机需保证排除250℃烟气时将维持正常的体积流量不变。
7、风机根据运行要求,有需要两台并联运行的工况,此时风机为并联同向送风或排风,为保证风机的安全运行,此风机应有防喘振措施,并能满足风机正反转的双向防喘振要求,加设防喘振环后风机的圆面积全压效率值降低应不大于3%。应分别提供单机及并联运行(有防喘振环和没有防喘振环)的性能曲线。应明确加设防喘振环前后风机的效率值。
8、各类风机的工作点在区内且远离喘振区,风机其按圆面积计算使用的全压效率不低于75%,静压比不低于70%。单向运行风机其按圆面积计算使用的全压效率不低于80%,双向运行风机其按圆面积计算使用的全压效率不低于75%,静压比均不低于70%。车站大小系统风机全压效率与静压比应满足表2-1要求。
9、风机在额定转速运行时,在刚性支撑条件下,风机本体X、Y、Z三方向的振动速度值应均不超过4.6mm/s。射流风机本体X、Y、Z三方向的振动速度值应均不超过2.0mm/s。车站大小系统风机本体X、Y、Z三个方向的振动速度值应满足表要求。
10、车站大小系统风机在额定转速条件下运转时,进口、出口噪声应优于国家标准要求;同时,风机的比A声级应满足要求。